拐卖儿童罪讲解PPT
定义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使儿童脱离自己...
定义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如以给儿童好吃、好玩的东西为手段,诱骗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以外出游玩、看病等为名,将儿童骗走,使其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以送儿童回家等为名,将儿童骗走,使其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利诱,是指行为人以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如以给儿童及其父母、亲属钱物,赠送各种物品,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其他方法,是指除上述方法以外的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手段,如抢夺、绑架等。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大都表现为妇女、儿童被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被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而失去父母、家庭的庇护,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甚至被摧残而死亡。这种行为造成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儿童脱离关系,致使家庭关系遭受严重破坏。因此,拐卖儿童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家庭关系的完整性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不是出于营利,就是将儿童拐骗、绑架、收买、贩卖给他人,进行剥削、奴役,以满足自己的性欲等。无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认定(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构成拐卖儿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出卖的目的。拐骗儿童,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出卖,就构成拐卖儿童罪;如果是为了收养、使唤、奴役等目的,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应根据具体情况,以拐骗儿童罪、绑架儿童罪等论处。但是,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出卖,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出卖的,仍应定为拐卖儿童罪。对于拐骗儿童后又将其出卖的,也应定为拐卖儿童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拐卖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绑架,是指违背儿童及其亲属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儿童,迫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收买,是指行为人出于出卖的目的,向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收买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行为人将收买的儿童再出卖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接送、中转被拐骗、绑架、收买的儿童的行为。以上六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构成拐卖儿童罪。(二)区分本罪与拐骗儿童罪的界限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它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骗取儿童脱离家庭、监护人为目的;后者是以出卖为目的犯罪手段不同前者是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后者则是以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劫持儿童,也有的虽使用欺骗方法,但目的是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而不是出卖。拐骗儿童后又出卖的,仍定拐卖儿童罪,属于吸收犯(三)区分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它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一)基本情节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儿童卖往境外的(二)从犯情节拐卖儿童罪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在拐卖儿童过程中将被拐卖的儿童找回的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拐卖的儿童没有受到虐待、遗弃、伤害等严重后果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的(三)累犯情节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刑罚的,再次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预防措施为了预防拐卖儿童犯罪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家庭教育家长应当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离开家庭或监护人,不要轻信陌生人。(二)加强社会管理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三)加强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巡逻防控,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四)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建立跨国拐卖儿童犯罪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形成全球性的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合力。总之,拐卖儿童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只有加强家庭教育、社会管理、执法力度和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